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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职教育+司法救助

用“爱”与“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记者  王艳琦

  本报讯  “暖暖,以后妈妈会经常来看你,陪伴你……”女童暖暖(文中均为化名)与赵楠这对母女时隔20个月的拥抱,令在场的人无不动容。这是吴兴区检察院检察官陪同赵楠一同去看望女儿暖暖时的场景。

  事情要从4月上旬说起。当时,检察官第一次接到暖暖父亲周扬的求助电话。原来,周扬与赵楠在暖暖4个月大的时候协议离婚,约定暖暖由父亲周扬抚养,母亲赵楠须每月承担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直至暖暖年满18周岁。但离婚后,赵楠就如“人间蒸发”。

  “我找过她很多次,没用,她不理我。我因为身患强直性脊柱炎,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是低保户,现在眼看着孩子马上要读幼儿园了,要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周扬的言语中透露出焦虑与无助。

  检察官当即开展了调查审查工作,最终认为暖暖一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受理后三天,即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考虑到暖暖的家庭教育情况极有可能面临缺位,检察官第一时间委托相关部门对暖暖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结合家庭教育评估情况,吴兴区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向赵楠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也是全市首份有关家庭教育指导的检察建议。

  “走访过程中,我们感受到暖暖对母爱的需要和渴望,所以委托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向暖暖的母亲赵楠进行亲职教育,并嘱托她多看看孩子。同步也对暖暖的奶奶、父亲进行了亲子教育方法指导。”检察官介绍,为了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审批,决定给予暖暖司法救助金1.2万元。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参与下,日前,暖暖抚养费纠纷一案也顺利调解,赵楠同意履行抚养义务,并依据个人能力签署了具体的抚养费支付协议。同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向赵楠宣布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按照离婚协议书约定每月探望女儿,切实履行教育、抚养等监护义务,检察人员全程在旁监督。

  “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的力量,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社会力量,用‘爱’与‘法’为未成年人筑牢家庭保护防线。”吴兴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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