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超
本报讯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递铺中队日前接到群众反映,称递铺街道某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内,有业主擅自凿墙私拉电源线,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处停车位为小区住户易某所有,立即联系了易某。易某表示,这两个孔的确是自己为了安充电桩打的,打西侧孔时碰到了硬物,因此在边上重新打了一个孔。由于易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禁止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安全或者降低其防护能力的行为。执法队员当场向易某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如今新能源电动车购买迎来热潮,但是车主们务必将本次案件引以为戒,切不可擅自打墙钻孔安装充电桩,否则将可能会造成危害性后果。”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递铺中队相关负责人陆剑明表示,他们将加强与县人防办、相关小区物业联动巡查管理,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