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志松
本报讯 一名16岁的少年日前在德清溺水而亡,其父母毅然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议上签字,决定向5名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的病人捐献眼角膜、肾脏等5件器官。至此,德清县已实现器官捐献11例、遗体捐献9例、眼角膜捐献14对和脑组织捐献2例。
近年来,德清县红十字会广泛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传播器官捐献理念,呼吁更多人报名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支持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2011年,80岁的新安镇卫生院退休医生王大为成为德清县第一例遗体与器官捐献者。由于王大为年轻时从杭州一所医学院校毕业,因此他对遗体、器官捐献的认识非常深刻。在平时,他就对儿子吐露了今后要把遗体捐献给母校用作教学的心愿。
“我是学医的,知道遗体、眼角膜还有用,我要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医学事业。”临终前,躺在病床上的王大为已很虚弱,但话语仍然坚定。据悉,在王大为签署捐献协议到离世前的时间里,县红十字会曾多次上门前去慰问。
德清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遗体、器官捐献,关键是人们的观念转变。因此,广泛宣传遗体、器官捐献知识与服务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显得十分重要。
近年来,除了开展“生命之约·大爱传递”等宣传外,德清县红十字会还开展“小桔灯”助学活动,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开展相应的助学活动。在县内医院ICU、急诊室、神经内科张贴宣传海报。每年8月至10月确定为“器官捐献宣传季”,县红十字会在各镇、街道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与此同时,在全县20个“博爱家园”设立器官捐献登记点,在东山陵园内建设“生命礼敬园”,每年清明节前组织捐献者家属及志愿者前往缅怀。
眼下,随着遗体、器官捐献知识的逐渐普及,德清遗体、器官捐献者也在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德清县红十字会登记在册的自愿捐献遗体(组织)、器官者已达29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