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路时刻
文艺演出、民俗表演、交流座谈……9月17日,首届长三角民间艺术乡村风情节活动暨中国美丽乡村嘉年华在安吉县章村镇郎村村拉开帷幕,来自全国各地的乡村代表在此汇聚一堂,共话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活动现场,安吉展示了《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引发大家热议。2019年3月28日,这部《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让湖州的美丽乡村建设步入了有法可循的轨道。
“当时,这是国内首部地方性美丽乡村建设法规,也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多湖州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任亦秋说。
湖州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中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美丽乡村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时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的王武良全程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和制定,他回忆:“该《条例》作为一部创制性法规,在多个方面提出了许多高于全国标准的规定,体现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引领性。”
在多次商议讨论的基础上,最终该《条例》被确定为一部全面规范美丽乡村环境、产业、制度、机制建设的综合性法规,同时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将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两个重点,并创造性地把产业发展规划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硬性指标,通过法规形式固化,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一条有章可循的路径。
这些年,湖州立足生态优势,接连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相继实施,守护生态文明的地方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以立法护美生态的成效开始惠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
探路实践
从“约束”到“自觉”
9月6日,我市召开2022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第6次工作例会暨治气百日攻坚动员会。“今年前8个月,全市的臭氧污染峰值有所降低,中度污染天数少于周边地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费梁告诉记者,进入秋冬季,很有可能会面临臭氧污染叠加颗粒物污染的双重考验,必须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对空气质量动真碰硬,我市构建起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0年4月1日,《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发布实施,以“零容忍”的态度震慑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去年,我市全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4.4%,365天没有一天为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气。
法律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后,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天地、一域一风光的美丽新湖州正一步步成为现实。“至今,湖州已制定的16部地方性法律法规中,有9部地方性法规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其中多部生态领域地方法规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汪昊说,2015年7月,湖州获得立法权后,就确定了“1+N”立法计划。
“1”是指《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总体规定,并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N”即制定一批生态文明领域的专项地方法规,结合实际,在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城乡建设、生态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分批、逐步构建和完善地方法规体系。
为在立法中倾听更多基层声音,湖州积极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参与地方立法。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湖州已累计邀请2460人次公民列席和旁听全市人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议题,组织5947名公民参加各类立法听证会、立法座谈会,生态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生态立法护住了蓝天碧水,也为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后,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能对五大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施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不放烟花爆竹成为市民践行环保理念的新风尚;《湖州市太湖溇港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实施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太湖溇港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
“立法无形中推动了经济转型,强化了生态自觉,也留住了有形的生态红利,成为城市向绿而兴的关键力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培明介绍,湖州“绿色发展指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3位;在“美丽浙江”考核中,湖州连续九年获得优秀,从2016年的77.12%上升到了2021年的87.24%,全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节节攀升。
领路未来
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9月14日至15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环资委的相关领导,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各省(市、区)人大环资委负责人相聚湖州,共谋绿色发展。
这场全国性的会议缘何在湖州召开?追溯生态领域立法脉络,2016年6月,我市向社会公布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曾开地方生态立法先河。这些年,《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庆阳市禁牧条例》《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一大批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各地出台,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发挥了重要作用。
“设区市逐步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全国守护生态文明的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立、改、废工作非常活跃,截至2019年年底,全国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已达1247件,治理与保护法制化进程明显提速。”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法治与体制研究部主任殷培红说,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不甚平衡,生态环境差异显著,守护绿水青山,需要法律的持续完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0年3月,《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环境治理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适应时代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制定和修改了一大批地方性生态法规,有力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生态立法守护了美丽环境,也承载了民心民意。这些年,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家园更美丽,老百姓切身感受到身边生态环境质量的切实变化,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增强。去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调查显示,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认同,甚至有超过一半的公众认为保护环境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机会。
今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我国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得到持续修复,绿色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施志源认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还应当在地方立法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一方面,要在立法中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使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主流价值观。
记者 李则名
朋友圈
常州在苏南,湖州在浙北,两市共同环抱太湖,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我曾多次到访湖州,体验过这里的绿水青山。
2015年,常州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江苏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后,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先后制定出台《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常州市焦溪古镇保护条例》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
跟湖州一样,常州的水资源也很丰富,辖区内河道纵横、水网密布,区域内有长荡湖、滆湖、大运河等重要河流湖泊。眼下,《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即将制定出台,这是常州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全市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其实,常州和湖州的发展路径很像,一边通过法律守护美丽生态,一边发展与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我希望两地的市人大能加强沟通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取长补短,不断丰富立法形式,以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