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南浔区洋南新村一房东日前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被行政拘留3日。
连日来,南浔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派出所、乡镇(街道)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并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洋南新村A5幢8号出租房房东沈某将自己房屋对外出租给他人。该出租房共设置15间房间,实际居住人数14人,存在无疏散逃生标志、无灭火器材、电瓶车违规充电、走廊通道杂物堆积、电线未套管、屋内使用燃气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辖区内消防安全。
检查人员将安全隐患一一列出,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房东在7日内完成整改。可过了整改期,检查人员再去洋南新村回访时,发现沈某家的隐患无一被整改,且房屋仍为出租状态。根据相关法律,城西派出所依法对沈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