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赢耀 记者 廖莹
本报讯 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清县消防救援大队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审批协同、定期协商、信息共享三个工作机制。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审批协同机制属全省首创,将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部门跑”等问题。
据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竣工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德清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实行“三个一次”工作协同机制,即“一次告知”“一次上门”“一次整改”,以“优化消防审验流程、推行消防业务协同”为目标,探索推行“部门协同、一次办成”的运行机制。
“公众聚集场所原来需分别向两个单位申请消防竣工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两个事项,今后可以同时办理。”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先两个单位分别上门检查、分别整改,变为同时上门检查、一次整改,办理时间可以由法律法规规定的2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大幅度节省了办证时间、提高了整改效率、节省了整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