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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经济开发区——

7亩地被遗忘了十几年

  记者  党  勤 

  本报讯  有群众近日向《看见》栏目反映,在南浔经济开发区三田洋村有一块大约7亩的空地(见图),原本是2009年建设新三济桥时使用的临时用地,然而,桥已在2012年交付使用,这块地却迟迟未复垦。

  为了核实详情,记者首先找到了属地三田洋村,工作人员介绍,这里原本是一片农田,因为造桥需要变成了临时用地。根据《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其中占用耕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那这里为何是这般景象呢?

  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当年的施工单位负责人蔡如松,他告诉记者,工程队撤离的时候理应完成复垦,但村民要求保留,他们也就没有复垦。

  然而,当记者将该地块的情况反映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时,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原属地并未督促施工单位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随后,记者找到了该地块的原属地南浔区双林镇政府,却被告知已经查不到相关资料了。记者又找到了该地块的现属地南浔经济开发区,据介绍,2020年,三田洋村从双林镇划到南浔经济开发区,因为2019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该地块现状显示为建设用地,所以他们在发现这块空地时,只是拆除了场地上的建筑,并未对遗留下来的宕渣进行清理。

  然而,当地自规部门却认为:全国土地第三次调查只是对土地现状地类进行调查认定,并不会改变这个土地的性质,三田洋村这块临时用地在2009年时的性质是耕地,且当时属于“未批先用”,没有合法手续,属于违法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这块地需要复垦。

  既然明确该地块是需要复垦的,那么作为土地监管单位,这些年的相关监管有没有跟上呢?

  “我们也跟踪了一段时间,后面在持续监管的过程中出现了空档,没有进行及时的地面的清理复垦,是有一个监管上的缺失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胡杰说。

  《看见》有感

  在发展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出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但问题不能永远遗留,有矛盾和问题并不可怕。问题终归要去解决,敢于面对,敢于担当,历史遗留问题才能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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