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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谨防三类养老诈骗陷阱

  记者  肖  黎

  本报讯 “叔叔阿姨们请注意,政信产品不等于政府债,营业执照不等于金融牌照,大家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日前, 长兴县开展以“防范保本高收益,警惕金融诈骗”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提升中老年群众自觉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盯上老年人的口袋,不断翻新诈骗手段。特别是利用“代理退保”“以房养老”“投资理财”等方式“套路”诈骗消费者,尤其令老年人防不胜防,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防范养老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三类养老诈骗陷阱。

  第一类为“代理退保”陷阱。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保单信息后,通过诋毁保险产品、承诺更高收益等手段,鼓动老年人退保并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待老年人陷入圈套后,不法分子不仅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甚至侵占老年人的退保资金。

  第二类为“以房养老”陷阱。不法分子打着“以房养老”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所谓“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实际上是以老年人房产办理抵押借款,获取资金后被不法分子挪作他用甚至挥霍。一旦资金链断裂,老年人不仅无法收回本金、获得收益,还将面临房产被强制拍卖的风险。

  第三类为“投资理财”陷阱。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旗号,通过虚构投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噱头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首先鼓动老年人“小额投资”,然后按时“高额返利”,进而诱使老年人追加投资金额,一旦收到大额资金便卷款跑路。

  针对这三类诈骗陷阱,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老年消费者:不信“偏门”不贪“小利”。无论是购买理财产品还是办理金融业务,要谨记“投资有风险”,警惕各类标榜“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切勿受“高收益”诱惑冲动投资。

  温馨提示: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一方面,对投资项目多方查证,谨慎对待,不轻信网络广告,不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另一方面,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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