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湖州市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经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考核测评、部门联审等评选程序,逐级推选产生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明显的对象。经严格审核、从严把关,确定南浔区双林镇等4个镇(乡)、吴兴区妙西镇后沈埠村等23个行政村、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陈幼荣家庭等12个家庭列入新一轮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拟推荐名单;陈建成家庭等110个家庭列入湖州市文明家庭候选名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向市文明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572—2399389
电子邮箱:hzswmb@126.com
通讯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113室
邮政编码:313000
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