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安吉县水利局近日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安吉县水利局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去年年底,我们在开展安吉县水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部分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工程存在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问题,未按规定审批、变更未备案等工程变更类乱象频出。”县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此类问题,审计建议县水利局健全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完善变更审批管理制度,压实责任,堵塞漏洞。对此,县水利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扎实推进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实施细则》明确,水利所有项目工程联系单需按《安吉县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规定的格式、额度做好备案审批流程。
《实施细则》强调,工程变更必须先审批后实施,不得擅自施工。局国有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工程变更,应由项目业主负责人拟定初步变更方案,估算变更金额,根据估算金额大小由相应决策层级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