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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庭获评全省首批
“枫桥式人民法庭”

  记者  宏源

  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通报》,长兴县人民法院泗安人民法庭、安吉县人民法院灵峰人民法庭入选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泗安人民法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先后在“诉调执一体化”“联合巡诊团”“长兴解纷码” “三级联动执源治理”等方面深入探索实践,走出一条“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执终局”的诉源治理系统路径,收案量由2019年的1308件降至2022年的899件,下降31.27%。截至目前,服判息诉率98.59%,平均结案时间32.51天。

  灵峰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竹茶产业集聚新形势与基层治理新需求,打造服务景美、人和、业兴的绿色法庭。相关工作经验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入选全国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创设的“森林法官”预防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工作法获评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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