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学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迅速行动起来,努力在以学促知、以学促行、知行合一中争做学习的表率、行动的主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一、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继去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又一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事实证明,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首提纪律建设这一命题,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今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将“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列入今年主要工作,提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为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认清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忽视纪律建设的现实危害性。只有把严明的纪律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才能确保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从而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二、牢牢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
如何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有效提升党员对党纪的认识和理解,使党员干部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求我们必须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几个关键点。一要压实各级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支委会等形式对学习教育进行认真研究部署。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当好标杆,党委(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等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同时要坚决克服教育中“走形”不“走心”,将“学了”当“学好了”等形式主义,本着系统性、整体性、统一性原则,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融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二要抓实学习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所以首先应弄清楚 “学什么”的问题。诸如《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等教材,都是从思想上为我们固本培元的必学内容,必须认真研读,切实筑牢纪律之基。新修订的《条例》,与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充分显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因此,《条例》作为规范全党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无疑是党纪学习教育内容的重中之重。党员干部务必要在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结合工作学上下实功夫,真正做到学《条例》原文、知《条例》内涵,分门别类对“六项纪律”进行精揣细摩,做到既入脑又入心。三要做实结合的文章。要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要结合实际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 “三会一课”等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尤其要利用好主题党日,把学习《条例》作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交流,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强化遵规守纪的自觉意识。要坚持将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好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自觉照镜子、正衣冠,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注重强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践运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正确运用好习近平知行合一论,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转化为行动、付诸于实践,方可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实效和目的。一是以知促行,不断筑牢思想之基。党的“六项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其中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为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起到统领作用。政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必须遵循的规则,我们在学习教育中,不能就学习条文而学习,必须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等统一起来消化理解,切实俯下身子修好共产党的“心学”,解决好“知”的问题,才能做到将所学所思运用到修身立德、规范言行、自我约束之中,从根本上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以行促知,防止学用“两张皮”。毋庸讳言,教育中学用“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上不够,存在走过场、学用脱节、知行不一的现象。凡此种种,都是同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和初衷相背而行的。学用“两张皮”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学风问题。党员干部必须端正学风,以实际行动对教育内容,尤其是对《条例》的学习务必做到真学、真信、真用,倘若对其信之不真、内化不力、形而上学,说起来就是表里不一,教育成效也会大打折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一个鲜明风向标。为此,我们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带头深学细悟、带头检视问题、带头补齐短板、带头整改提升、带头担当作为,切实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先学先行的“头雁”效应。三是知行合一,注重教育成果转化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因此,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显得尤为重要。要注重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以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为平台,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倾听接受他人批评的意见建议,使党员干部彻底清洗思想和行动上的“灰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要把纪律教育和从严执纪有效融合,各级党委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做实保障《条例》落实的建章立制,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运用,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的“后半篇文章”等工作,使治标与治本相互贯通、教育效果与执纪效果有机统一;要善于运用教育成果指导工作,使学习教育的各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举措,用行动的实践和抓落实的质效来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果,切实把学习教育所产生的叠加效应转化为实干争先的工作动力。
(作者系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