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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护文化遗产

  记者  宏源

  本报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着力打造构建具有辨识度、引领性、体系化的“人文江南·司法守护”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品牌。

  该《意见》围绕司法如何助力“人文新湖州”发展,立足四项工作原则,重点实施十项工作举措,发挥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职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比如探索建立人文保护法庭,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特色管辖机制;重点围绕太湖溇港、苏浙军区纪念馆等,设立内涵丰富、各有侧重的司法保护基地,发挥司法基地的有效修复、示范引领、普法宣传等复合功能作用。

  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共同签署《关于全面构建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共治的合作协议》,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司法有效衔接,构建全面、高效、常态的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不断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效。“这是打造‘人文江南·司法守护’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品牌的又一举措。”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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