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莹
本报讯 全省首份《农贸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近日在安吉县孝丰中心农贸市场签订完成。据悉,这是安吉县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制定的《农贸市场商铺/摊位租赁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的制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各农贸市场租赁合同文本参差不齐的问题,避免了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以及因合同条款差异而产生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前期,该局对农贸市场运行情况深入调研,在分析现有租赁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广泛征求市场经营者、管理者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合同当事人、商铺/摊位基本状况、租金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方面确定合同范本条款。
《合同范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包含8个章节13个条款。还特别增加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农贸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农贸市场燃气安全使用责任书》《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及禁限塑承诺书》以及《诚信经营特别公约》五个附件,对经营者在食品安全、垃圾分类、诚信经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