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公告
某男婴(童),2021年05月22日出生,于2021年05月22日,发现被遗弃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河东村阮家圩公交站。
请以上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 之日起60天内,到吴兴区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同时,在公告期内,如有意向的收养人或家庭可致电咨询:0572-2289920。
吴兴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