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党勤
本报讯 《看见》栏目组近日接到市民反映,位于长合区的一家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多个用于废气处理的环保设备没有开启,生产中的废气存在直排。
9月10日,记者找到了这家名叫裕兴家具的企业,走进企业2号楼的一处注塑车间,记者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异味。据了解,注塑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叫非甲烷总烃的物质,是一种挥发性有机物,也是大气污染物之一。而在该企业记者看到,处理这个车间废气的设备,风机皮带没有转动,没有发挥作用。
随后,记者在该企业的喷漆车间和喷胶车间看到,工人作业时车间的门窗都是直接敞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显然生产车间并没有严格执行。
另外,该企业还有一处打磨车间,内部更是粉尘弥漫。记者联系了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打开打磨车间的废气治理设备后发现,里面用于粉尘收集的滤芯粘着较多粉尘。企业工作人员介绍,设备的变频机发生故障了。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区分局执法科工作人员蒋健斌指出:“它配套的滤袋除尘设施没有开启,可能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使粉尘对环境造成影响。”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门9月4日到这家企业进行过检查,当天的检查仅发现了一处问题,而对记者调查的车间并没有检查。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区分局副局长黄邢滨坦言,部分点位确实没有去到,工作上没有注重精细。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该企业的喷胶车间在今年7月,还新设置了一台废气收集处理设备,但至今没有经过验收,也没有登记排污许可等信息。市生态环境局长合区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工作人员王荣荣说:“企业应该及时到主管部门去申请变更,或者到排污许可证的网站上申请,提交到主管部门。我们负责项目审批,日常的监管归执法条线。”
然而,蒋健斌表示,只要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要求企业及时补充相关证件,并不一定需要执法条线去推动。
《看见》有感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试问,在长合区这样的企业集聚区,监管部门工作一旦“跑冒滴漏”,检查就变得形同虚设,如此监管,作用几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