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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债权债务人
申报债权债务的公告

  吴兴区月河街道吉山一社区发展联合会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债务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清算组电话:王 13587936132

  吴兴区月河街道吉山一社区发展联合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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