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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公安查处一起
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

  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吴兴区公安分局日前联合湖州交通运输执法队吴兴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天,吴兴区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艘载有6人的摩托艇在太湖水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吴兴区公安分局月河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联勤警力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该摩托艇系驾驶员宋某所有,但是其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在此情况下,其仍驾驶摩托艇搭载多名乘客出行,该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吴兴公安依法对违法人员宋某处以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船舶碰撞、自沉等水上交通事故,严重扰乱正常的水上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秩序。请广大船舶从业人员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守安全底线,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广大市民也应拒绝乘坐无证驾驶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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