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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司法意见出台

从六个方面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宏源

  本报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完善“法护银龄·银耀天平”涉老审判工作机制 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旨在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急难愁盼”,依托“法护银龄·银耀天平”审判工作品牌,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意见》立足司法职能,从服务保障老有所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依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全面覆盖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在保障老年人安全方面,《意见》强调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惩,包括虐待、遗弃、电信诈骗等,对年满75周岁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规则。此外,还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的“绿色通道”,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老年人的举证指导和心理疏导帮扶力度。

  对于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意见》要求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做好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推动养老行业规范化发展。同时,通过快速处理赡养纠纷案件,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加强对精神赡养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在医疗方面,提出要妥善化解医患矛盾,支持行政机关探索建立老年照料需求评估机制,并结合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改善老年人的医疗体验,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意见》还关注了老年人的就业和再就业权益,衔接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下老年人的权益,确保老年人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老年人,《意见》明确保障他们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意见》强调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文化活动提供安全、便利、诚信的社会环境,严格追究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虚假宣传等民事欺诈行为的赔偿责任。在居住方面,《意见》落实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满足老年人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并依法支持老旧楼房加装电梯。

  另外,《意见》还就适老诉讼服务、保全执行、司法救助、源头预防、部门协同、组织保障六个方面建立相应配套机制,确保一系列措施落实落地。就保全执行机制而言,《意见》明确要深化四级联动源头化解执行难工作机制,对涉老年人申请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优先保障,及时、全面采取措施,尽快执行到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将人口发展提升到全新战略高度。《意见》的出台是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着力打造具有司法温度、湖州辨识度的‘法护银龄·银耀天平’工作品牌,让每一位老年人享有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湖州中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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