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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风险账 拧紧监督阀

我市发出00001号公安提示函

  记者  俞黎新

  本报讯  “请对照我们梳理的问题,尽快做好整改工作!”日前,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旧馆派出所发出了00001号公安提示函,明确指出旧馆街道某商业场所自身存在安全管理漏洞,要求其限期整改。据悉,这也是我市发出的首张公安提示函。

  据旧馆派出所民警高红亮介绍,此前他们接到涉及该场所的相关警情,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察觉到该场所在安全防范设施配备、安保人员配备以及内部秩序维护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于是依据《浙江省公安机关公安提示函制发工作规定》和实际情况,向该场所发出了公安提示函,并与场所负责人商谈,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

  “以前没有公安提示函时,我们只能靠社区民辅警口头提醒或者联系相关部门让他们出面提醒,难以起到警示作用。现在发函后,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民辅警也会定期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高红亮说。

  “‘公安提示函’是公安机关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具有预防犯罪、堵塞行业漏洞、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作用。”市公安局表示,针对日常警务、警情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等发现的社会问题及风险隐患发出“公安提示函”,引导检查对象及主管部门提高责任意识,督促其履行社会治安治理主体责任。

  据介绍,接下来将深入摸排重点行业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发布“公安提示函”等形式倒逼行业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跟进“公安提示函”办理的效果,督促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领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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