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宏 源
本报讯 2010年,周阿姨(以下均为化名)与丈夫协议离婚,二人将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赠与时年21岁的小郑。十余年过去,周阿姨却用一纸诉状将小郑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房屋。母子情深为何演变成如今的对薄公堂?近日,安吉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
“这么多年来我全心付出,为他筹备婚礼、照顾孙子。”周阿姨哭诉着为儿子付出的辛劳,“如今年纪大了,本以为儿子是我后半辈子的依靠,没想到他连住的地方都不给我提供。”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为母子亲情不能一刀两断,案子也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矛盾若不能妥善化解,很可能导致母子日后心生嫌隙,因此决定“攻心为上”、调解在先。
首次拨通小郑电话的时候,小郑有些吃惊:“是她自己不想和我们一起住,选择回嵊州老家养老,怎么现在闹到法院要这套房子?还说我不给她提供住的地方?”
首次接触母子双方之后,法官心中反而有了更多疑问。为何原本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渐行渐远?为何周阿姨选择回老家居住还要求小郑归还并不在老家的赠与房屋?
法官再次拨通小郑的电话。“我不是不愿意赡养她,而是我妈警惕性太低,此前有过上当受骗的经历,实在不放心将房子或者大额钱款放在她名下。”小郑道出了自己的无奈。
“前段时间,她又向我借钱给网友做生意周转,我拒绝了。我一直劝她对陌生人多个心眼,可她不听,反而认为我不孝顺。”
“关于她居住的问题,我也想过很多办法,让她在安吉跟我一起住,但她执意回老家。给她在老家找了出租房,她又觉得不是自己的房子,没有安全感。”
法官逐渐理清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矛盾所在,起诉还房只是表象,重要的是如何化解母子之间的“心结”,修复濒临破碎的亲情,以及妥善解决周阿姨今后的养老居住问题。
母子俩都是倔脾气,往往几句话就起冲突,但血浓于水的亲情从未断绝。此时正需要第三人从中调停,以消除彼此内心不满。
调解室内,母子俩时隔一年半再次相见,都不禁红了眼框。待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法官当起了“老娘舅”。
“小郑呀,周阿姨年纪大了想回老家有个安身之处,作为晚辈我们要理解。”
“平时要多和周阿姨沟通,儿女多关心一点,父母就离诈骗远一点。”法官慢慢消除二人彼此内心的不满,小心缝合着母子情谊。
“周阿姨,小郑也有自己的难处,他有自己的事业,还需要照顾老婆孩子,一些事情难免会处理不过来。”
“您要求返还的这套房屋也不符合您回老家养老的心愿,不如换个思路,为小一辈多考虑考虑。”
“现在诈骗形式多样,这本《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您收着。”
与此同时,法官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调解方案:由小郑在老家嵊州购置一套负担得起的新房,并为周阿姨在此房屋设立居住权。
“原来不仅有房屋所有权,还有房屋居住权!”母子俩对调解方案欣然接受。
家事案件不能只着眼表面。起诉状上简单的诉讼请求,往往隐藏着交织了复杂情感关系的真实诉求。法官想要“能断家务事”,就必须拨开情感的迷雾,找到化解家庭纠纷的那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