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华
早晨7时,湖城垄山农贸市场里人声鼎沸。水产摊位前,市民陈女士买了虾、海螺和蛏子,看着摊主滤水、装袋、称重。“老板把秤放在摊位前,会让我们看着称重,不放心的话还能去公平秤上复称。”她说,以前会担心缺斤少两,现在查得严、罚得重,买菜更放心。
3月1日起,被称为专治“缺斤短两”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能否有效打击缺斤少两“鬼秤”等违法行为?如果被“鬼秤”欺诈了,消费者能够获得怎样的赔偿?……新规满月之际,记者走访了湖城多家农贸市场,调查新规给农贸市场交易生态和市民消费带来的影响。
新规定严在哪
清晨的湖城湖东农贸市场,烟火气浓浓,市场经营户们忙碌不已。
“之前市场宣传过,新规定很严格,这是好事,我们都支持。”一名经营户把电子计价秤放在摊位前,边称重边向消费者展示显示屏上的重量和价格。他说,“把电子秤管好了,买卖纠纷就少了,大家都放心。”
新规定严在哪?《办法》主要针对当前在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工作和经济活动中存在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着重对集市主办者和经营者的职责、计量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等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集市主办者的9项义务、入场经营者的8项义务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5项职责。
不少消费者反映,此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使用“鬼秤”的不法商家处罚过轻,没有真正形成震慑效果。而新规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按照《办法》,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处罚上限由1000元调整为1万元。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经营者,《办法》明确要求,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对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1000元调整为1万元。
记者探访多个农贸市场
《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在湖城凤翔农贸市场,入口处的服务台区域放置着一台公平秤,几名买完菜的市民排队复称。“今天买了牛肉,价格比较高,复称一下重量更放心。万一发现缺斤少两,也能现场及时处理。”市民黄阿姨说,平常买了海鲜、水果之类单价高的商品,习惯使用公平秤核对重量。她说,常去的几个农贸市场都有公平秤,很方便。
记者走访发现,湖城多个农贸市场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平秤,张贴了消费提示,方便消费者自行称重。
除了公平秤,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办法》要求,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应当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计量器具出现新增、减少、更换、维修等情况,应当及时向集市主办者报备。
那么,农贸市场的经营户有没有使用合规的电子计价秤?什么样的秤是合格的?近日,记者跟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走进垄山、新华路等湖城多个农贸市场,抽查电子计价秤。
现场,执法人员随机选取市场内水产、肉类、果蔬等摊位,一边查看电子计价秤的合格证和铅封是否完好,一边使用标准砝码对公平秤和商户电子秤进行精准度检测,检查是否存在计量不准、私自改装等问题。市质检院医化力学部副主任孙敏介绍,每年都会对农贸市场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一次现场检定,严查“鬼秤”、缺斤少两等现象。
“我们用的电子秤都有合格证,会定期检查。”在一个肉类摊位,经营户指着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展示了合格证和铅封。他说,每年会定期送检,换了新秤也会先送检再使用,“我们在这个市场经营好多年了,不能因为贪小便宜失了诚信,划不来。”
“新规实施后,我们迅速组织了针对全市范围的政策宣贯,并部署开展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已对91个农贸市场开展了检查,检查经营户303家,闭环指导整改问题21个。”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遇到计量不准怎么办
日常买菜,消费者如何鉴别秤准不准?
“买菜称重前,可以观察电子计价秤的表面有没有异常缝隙、螺丝松动或新的划痕,再找一下有没有铅封和合格证,看看合格证有没有过期。”孙敏提供了一些小技巧,提醒消费者对商品计量存疑时,可自行到公平秤上复称。
在农贸市场,记者发现,不少市民的手机背后贴上了蓝色的克重标签。“别小看这个贴纸,它把手机变成了砝码,这是我买菜的好帮手。把手机放在电子计价秤上一称,就能知道秤准不准。”市民杨桂梅分享使用心得。她说,对农贸市场外一些零星的摊头不放心,有了这个“随身砝码”,可以随时检验。
对于手机变砝码,市质检院提醒,多数人的手机重量是相对固定的,可以将其放在商户的秤上进行比对。如果称重结果与手机实际重量相差超过10克,该秤就可能存在计量不准的问题,消费者应当引起注意。
如果消费者发现被“鬼秤”欺诈坑害了,该怎么办?《办法》明确了更加便捷的维权方式,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如果经营者已退场,还可以要求市场主办者先行赔付。
对于赔偿标准,《办法》明确,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