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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 全力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  胡熠烨

  本报讯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第132期“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在南太湖新区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内,围绕“贯彻新制定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主题,与6位企业家代表和2位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坚定参加。

  恳谈会上,浙江吉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雨、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罗才谟、湖州新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成剑峰、湖州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地运营负责人化剑、浙江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首创钜大湖州公司)工会主席兼副总经理陈伟、湖州德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邵秀月和市、区人大代表潘首峰、王水方先后发言,简要介绍企业情况,并就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创建一站式政策申报平台、出台重大科研项目扶持配套政策、推动上下游企业合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孙贤龙认真听取发言,并与企业负责人交流探讨。他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反映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加快研究、逐项推进,确保解决落实到位。

  孙贤龙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是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而制定的。要深刻认识到民营经济对湖州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作出的重要贡献,切实把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摆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下转A02版)  (紧接第1版)

  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坚定发展信心决心,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守法经营、加强管理,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孙贤龙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完善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升主动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市各级人大要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特别是要与正在开展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查一查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到位不到位、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不到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到位不到位、清理拖欠企业款项到位不到位、主动服务增值服务到位不到位,以执法检查更好助推“机制最有效”的市场环境、“企业最有感”的营商环境、“人才最有感”的创新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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