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1分钟也该赔
近日,一个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首位。浙江金华的小李在超市购买酸奶,结账时发现酸奶过期了1分钟。他为此索赔1000元,经法院调解,超市最终赔偿小李400元。
《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虽然1分钟很短,但过期1分钟也是过期。消费者在维权上动真格,既是保护自身权益,也是促进消费公平、规范市场秩序。 盛卫华/文 姚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