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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有人把矿坑当游泳池

警方提醒:不要到矿坑等水域游玩、游泳、垂钓,危险!
龙溪派出所在矿坑前竖起警示牌。
仍有市民在矿坑内游泳。

  记者  邵丹红 

  本报讯  “你们快来看看,帮忙提醒一下,让市民千万别到矿坑来游泳了,危险!”记者日前接到市民黄女士的电话,称在路过湖州南太湖生物医药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附近时,看到不少市民来这里野泳,很不安全。

  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当天下午4点半,记者来到位于三天门路与王母山路交叉口东100米处的湖州南太湖生物医药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该园区后面有一个大矿坑,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水,形成了一个大水池。矿坑里的水很清澈,加上温度适宜,有不少人在这里尽情地玩水,俨然把这里当成了天然“大泳池”。

  “前几天高温,每到傍晚时分,总有人来这里游泳,有些是附近园区的工人,有些是从市区乃至外地专程赶来的。最多的时候,差不多有几百人至一千人同时在这里游泳,不少家人还带着孩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这边执勤的南太湖新区龙溪派出所辅警无奈地说,这处矿坑看似平静,但在这里游泳,其实是非常危险的。

  据悉,该矿坑水面近80亩,平均水深30米,最深处有50米,加上坑底石块凹凸不平,存在安全隐患。“其实这里前几年前也出过事,但来这边游泳的人还是不少。”龙溪派出所教导员姚跃告诉记者,为了劝离这些前来游泳的市民,他们这段时间不仅在矿坑前重新围起了栅栏,竖起了警示牌,同时会同交警、城管执法人员联合执法,现场查处违规车辆。此外,他们还每天出动两至三名辅警到矿坑边进行巡查,如遇有市民下水游泳及时劝告。

  警方也在此提醒,每年暑假期间,因野泳而溺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希望一些具备专业技能的游泳者不要违反规定,在户外危险区域野泳,给其他市民、特别是孩子们作出错误的示范,诱发危险。同时,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人员到矿坑等水域游玩、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此外,请学校、家长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单位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引导至正规游泳场所游泳,避免引发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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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不要到矿坑等水域游玩、游泳、垂钓,危险!
~~~热线提醒:出行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切勿分心驾驶
~~~市民呼吁:执法人员须加强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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