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某女婴,2019年2月5日出生,于2019年2月10日发现被遗弃在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张村村砖瓦厂外三岔口。请以上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吴兴区民政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联系电话:2551320。吴兴区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