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艳琦 通讯员 费桔章
本报讯 为朋友担保需谨慎,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麻烦。近日,湖城的老张就因酒后给朋友担保遇到麻烦事。
老张和老李是多年好友,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当天,两人像往常一样聚餐,老李发现隔壁包厢有位认识的矿老板老王,资产可观。想到自己最近生意不景气,资金周转不畅,于是在老王过来敬酒时,老李提出借钱请求。
当时,老王一口答应借给老李50万元,在谈定利息后立刻叫楼下驾驶员拿来合同,但是要求在座有人担保。此时酒至半酣,老张遂拍下了胸脯保证自己可以作担保,老李还不出时自己来还,并当场在文书上爽快签字。
几个月后,老李因生意上被人骗取300万元,致使其对老王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老王多次催讨不得,一纸诉状将老李和老张告至吴兴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委托公证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时,老张看到自己在担保人位置签署的姓名,甚至一边还有自己的手印,一下子就傻眼了。
“家里就一套房子,没有啥财产,充什么胖子。”陪同前来的妻子把老张痛骂了一顿,老张因此十分后悔。老李见状也觉得对不起朋友,表示自己愿意单独承担还款义务。
日前,老李依约付清全款,老王当日撤诉,一场纠纷得到解决,老张的担保责任也终于消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