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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草案)》立法听证会召开

  记者  胡熠烨

  本报讯  7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就《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专题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讲话,副书记、副主任喻运鑫主持。

  当前,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如何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妥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是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作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类立法项目,重点聚焦居家养老这一最广泛的养老方式,着眼设施建设与服务供给,兼顾激励保障与监督管理,开展了整体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目前,该法规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正处于二审前准备阶段。

  出席本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共12名,包括市民政局负责人、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市人大代表、老年人代表以及相关养老服务组织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在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中,听证陈述人结合自身实际,从家庭责任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智慧养老、医康养融合等方面,对法规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列席本次会议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积极的解释与回应,为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孙贤龙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从“国之大者”的战略高度,

  (下转A02版)   (紧接第1版)

  充分认识到居家养老立法是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必然要求,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担当,真正做到立法为民。

  孙贤龙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找问题”、鞭辟入里“想问题”、拓展思维“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摸清需求底数、用好数字手段,更好地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言法语”,把实践探索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为“法言法语”,把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路径提炼为“法言法语”,按照立法原则,创新工作推进方式,深度回应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立法的关切和期待。要凝聚工作合力,铆足干劲,以奔跑的姿态和昂扬的热情,继续完善法规草案、切实做好重点释义、抓紧制定配套文件,不断提升居家养老立法的质量水平,确保法规落地见效,推动我市居家养老工作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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