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翔
本报讯 因恶意抢注“GU AI LING”(谷爱凌)商标,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据悉,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日前接到上级有关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恶意抢注“GU AI LING”商标的案件交办通知书,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力量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生产、销售。今年3月,当事人为了赶上冬奥会和奥运冠军谷爱凌的热度,委托杭州某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GU AI LING”商标。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第三十条的规定驳回了当事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当事人对此表示认可,且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申请复审。
执法人员介绍,谷爱凌是中国著名的女子自由式滑雪运动员。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中,谷爱凌获得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自由式滑雪女子U型场地2枚金牌和自由式滑雪坡面障碍技巧1枚银牌的成绩。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GU AI LING”商标,该标志与谷爱凌的姓名读音相同,用作商标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其行为违反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局拟对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
“近年来,部分企业、自然人为牟取不当利益,非法利用社会热点,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相关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委托代理机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损害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介绍,该局将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