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晓芬
本报讯 安吉法院近日在诉前调解阶段开具全市首张“预查废证明”,依法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针对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额5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的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且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或已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可出具‘预查废证明’。”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月,浙江安吉某银行与黄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向安吉法院提起诉讼。在诉前调解阶段,法官发现黄某名下有多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由法院强制执行。
按照传统流程,安吉某银行虽知道黄某无财产可执行,但仍因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需经过一系列诉讼、执行程序,拿到法院出具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才能向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债务核销。“这一过程可能长达1年以上,耗时耗力。而通过‘预查废证明’,银行人员在短期内便可核销该笔呆账。”承办法官说,这既快速回应了银行机构的诉讼需求,又有效避免为了取得核销依据,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立案,减少了程序空转造成的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