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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营销不能没有规矩

  据报道,湖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近期在网络直播中宣传“路上10台车就有3台是某品牌车”。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确认该宣传为公司直播时所宣传,但当事人并不能提供“路上10台车就有3台是某品牌车”的证明材料。另外,还发现当事人展示两辆车的车顶设置有“特价车”牌子,但未见关于价格的显著说明,存在一定的误导性。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执法部门依法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7.5万元。

  互联网时代,直播营销在刺激消费、满足消费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其不受地域限制、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也收获了巨大流量。但与此同时,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直播营销流量很重要,但守规则、守底线更重要。

  事实上,从国家到各省市多次针对网络直播营销和网络主播开展专项治理,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专项治理有其局限性,风头一过,有些问题又重新暴露出来了。要想推动直播营销走得更长远,就不能也不该游走于法律的空白地带进行直播带“祸”。监管部门要畅通投诉渠道,对弄虚作假的行为做到重拳出击;平台商家要认识到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永远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在直播营销过程中要自觉抵制恶搞、哗众取宠等低俗营销方式,找到为消费者提供长远价值的立足点;广大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拒绝为虚假产品、劣质产品买单。只有人人都能达成广泛共识,净化直播营销环境,才能使这一行业有序发展、长远发展。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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