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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办好乡村治理明白事

  记者  丰  宇

  本报讯  “小蔡,我们的商标认证书终于批下来了,自产的鸭稻米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接下来维权也有办法了。”日前,在德清县新市镇蔡界村,村党委书记沈炳泉拿着证书笑着对村里的“法律明白人”蔡明说道。

  事情还要从两个月之前说起。今年8月的一天,该村的刘大伯找到了蔡明,“小蔡,我儿子这几天刷短视频,看到了这条视频,这样下去我们的鸭稻米还怎么卖得动!”拿过手机,小蔡发现是某直播平台上一条带货视频,但对方冒用蔡界村名称售卖鸭稻米。随后,小蔡马上找了村里的法律顾问宋律师,宋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内容,告知其蔡界村属于特别法人享有商标权,要尽快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注册后维权就有了法律依据。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据悉,“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且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他们能及时了解村民的法律需求,用法律方法化解矛盾,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沈炳泉告诉记者,像小蔡这样的“法律明白人”是乡村普法的宣传员、村民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基层法治的监督员。他们利用自己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活跃在田间地头,用当地群众能听懂的方式将法条解释清楚,全力助推乡村基层治理,改善村里的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着力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已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3771人,已提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的任务。与此同时,我市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了村(社区)100%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点100%全入驻、矛盾纠纷化解100%全参与。

  在此基础上,我市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乡村“四治融合”建设以及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等有机结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助推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同时,我市整合乡村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等资源,将乡村“法律明白人”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充实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了定期值班制、预约上岗制等制度,法治素养较高的还担任村级“共享法庭”庭务主任,“法律明白人”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全市村社调委会化解纠纷18264件,化解量同比增长78.85%,调解成功率达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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