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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摊入市让自产自销“有家可归”

  记者  赵斌  通讯员  曹燕 

  本报讯  随着近日位于长兴县煤山镇金钉字路上的煤山农贸市场内自产自销经营点有序对外开放,曾经经营10余年且摊贩占道经营、摊位凌乱、垃圾乱丢的“马路市场”摇身一变,成为拥有固定摊位销售点、配备公平秤、添置灭火器、专设保洁员的放心市场,为100个自产自销农户找到了一个遮阳挡雨的“家”,彻底解决了流动摊贩“打游击”,告别了市容市貌“脏乱差”。

  “自产自销卖的是农户自己种的农家菜,菜很便宜,这对于我们老百姓不是好事吗?”居住在南街社区丰泽苑的周阿姨说。大多数居民并非不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矛盾点在于如果取缔了马路市场就没地方买到便宜菜,然而不取缔的话,脏乱差、噪音扰民等问题又得不到解决。

  为解决这一难题,长兴县煤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转变工作思路,多次召集相关科室、村(居)、社区及市场主办方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农贸市场闲置摊位,设置100个1平方米大小的固定销售点,用于自产自销农户引摊入市。同时,张贴公告,严格审批准入资质,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自产自销证》。

  此外,采取市场主办方出资、政府补贴等方式,为自产自销点位安装电扇、案板等配套设施,在市场入口处加装安全栅栏,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通行,免除所有自产自销农户一个月的保洁费。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则采取错时巡查机制,每日6时上班,发放宣传手册,引导自产自销摊位有序入市,蹲点执守至11时30分,对履次劝导无效的摊贩依法依规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针对未入市前缺斤短两的问题,在市场内部统一设置了公平秤;应急管理站工作人员统一为设置的自产自销点位新增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手把手教授农户正确使用灭火器。

  长兴县煤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甘超表示,马路市场是造成城市脏乱差的主要顽疾,只“堵”不“疏”只会加深执法相对人与执法人员的矛盾和冲突,运行 “1+3+N”模式,多措并举既为自产自销摊贩提供了遮阳挡雨的固定经营场所,又满足了周边村社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真正用法律法规保障“共富班车”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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