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艳琦
本报讯 “检察官,上周我们回访小李家,她已经顺利考上高中,在我这保管的司法救助金一部分将用于她的学费。”日前,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接到孝丰镇赤坞村妇女主任的来电。
小李是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案的当事人,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开展工作中了解到小李家庭困难,遂将线索移送该院控申部门。经过对小李母女实际情况开展调查走访,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对接市检察院后,两级检察院联动救助共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此次司法救助的规范运行和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该院向县乡村振兴局发放《社会保障建议函》,联合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开展综合救助帮扶,真正把“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理念走深走实。
此外,该院还与残联建立专项联合救助机制。如,在办理竺某某司法救助中,控申部门了解到竺某某及其父母均是残疾人,家中2名成员均是低保户,遂第一时间依托与残联救助衔接机制,为竺某某家庭争取到2.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且由残联为竺某某母亲提供“残疾人之家”的保洁工作,真正落实联合救助、多元帮扶制度。目前,已与残联联动救助4人,发放救助金7.6万元。
“自今年以来,我们已重点救助困难妇女儿童25人,发放救助金19.95万元。”安吉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将继续推动构建救助困难妇女全社会共同参与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