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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指导争议处理

  记者  崔吉丽  姚玲利  通讯员  曹诗佳

  本报讯  安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近日举行劳动认识争议仲裁“观摩庭”活动。来自全县15个乡镇(街道)劳动认识争议调解中心的负责人、仲裁员以及调解员,共同见证当天案件的审理,审理内容围绕网约配送员沈某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展开。

  “这是一桩典型的新就业形态下确认劳动关系类案件。案件涉及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工伤赔付等系列劳动政策法规。”该县仲裁院院长皇甫夏明说,“通过现场观摩学习,对于今后处理新就业形态下用工劳动争议和纠纷有着非常实用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以及新产业不断崛起,新业态市场规模越来越庞大,就业市场发生的一大显著变化是诞生了大批如网约车司机、外卖员、快递员、网络主播等,与人们的现代生活息息相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据了解,新就业形态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工作时间弹性大等优势,但也存在劳动关系不明晰、平台监管不到位等短板,新业态从业者权益缺乏保障,相关的劳动纠纷层出不穷。今年以来,安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累计受理案件352件,其中涉及新就业形态案件8件,较往年呈逐渐上升趋势。

  “我们立足自身职能,通过举办仲裁‘观摩庭’,‘以案释法’对新就业形式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做出探索,统一县域范围内关于新业态用工的调解及裁判标准,提升此类案件处置水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体权益,进而引导全县新就业形态良性健康发展。”皇甫夏明说。

  除了举办仲裁“观摩庭”此类现场实践课外,该县仲裁院还定期组织开展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业务研讨会,集中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六种类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在平日面对面的互动交流中明晰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调解裁判思路,夯实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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