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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村建设的“余村经验”

  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安吉县余村村调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时对余村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2015年,余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乡村治理的“余村经验”》中作出重要指示,余村成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十多年来,余村始终以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围绕“民主余村、法治余村、平安余村、幸福余村”的目标,通过坚持党建引领为核、生态经济为基、“四治融合”为道和“共建共治共享”为本的综合治理模式,探索出一条乡村治理的法治之路。

  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优化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一个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工程,在乡村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统筹资源和协调各方的优势作用。要强化组织引领,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责任。湖州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全市5100余名村“两委”干部和6.9万余名村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帮扶、民情民意收集等工作机制,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创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始终坚持以“生态经济”为特色,夯实乡村治理基础。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之间存在紧密关系。乡村治理成效为经济发展提供外部环境,经济发展为乡村治理奠定坚实物质基础。要不断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模式,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配套政策,加强“五议两公开”等监督机制建设,探索完善农村资源的市场化发展路径,带领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湖州坚持以“生态经济”为特色,坚持将“生态经济”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的关键,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打通“两山”转化新通道。

  始终坚持以“四治融合”为重点,统筹乡村治理力量。以“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支撑。在数字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余村经验”在秉持“三治融合”的基础上,完善发展出“智治+”的基层治理经验。坚持“四治融合”,能够最大限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有利于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湖州以提升服务效能为焦点,以数字平台建设为抓手,通过自治激发基层活力,通过法治促进规范有序,通过德治树立良好风尚,通过智治统筹治理资源。

  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共谱乡村治理新篇章。以“共建共治共享”指引优化乡村治理,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打造“村呼乡应、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建立乡镇、村居互通共融的基层党建机制,组建党建联盟,把乡村治理资源串起来,推动乡村治理“握指成拳”“连片联治”。湖州始终坚持“以共建让群众成为最广泛的参与者,以共治让群众成为最终的评判者,以共享让群众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的社会治理理念,打造政府与社会高效互动的良好氛围。

  秉承发展“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探寻乡村治理新路径。“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善治格局。在践行“枫桥经验”人民主体性的基础上,“余村经验”更加凸显了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善于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日常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曲直、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真正把社会治理创新化为人民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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