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 颖
本报讯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有了新调整,凡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
我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也随之调整,补贴适用条件为报废注销个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 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消费者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措施》印发之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意愿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