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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 切实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到实处

  吴兴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芳

  今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统计法》,对于我们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学习宣传,树立法治思维

  高位推动,“关键少数”带头学,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吴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并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分级分类,“全员覆盖”深入学,聚焦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学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以专题学习会和各类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深入学习。丰富载体,“社会公众”广泛学,在执法检查、入企入户中对统计调查对象常态化开展“嵌入式”普法,依托统计文化宣传阵地、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精准把握要义,夯实法治根基

  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将任务细化,做到有的放矢,并深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防惩统计造假全过程。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积极建立全过程管控机制和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

  三、全面贯彻落实,开启法治新征程

  深学细悟聚合力,将新修改《统计法》的贯彻与高效完成统计工作、履行统计职能职责紧密结合,推动其精神及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持之以恒抓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为各级统计机构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注入了新的法治力量,用统计法规范统计现代化改革中的各个阶段。笃行实干勇担当,用统计数据记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各个领域的生动实践,开启统计法治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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