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强化统计现代化责任担当

  长兴县统计局局长 周丰玉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新修改《统计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颁布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统计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政治清醒和坚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严格统计执法,优化统计生态环境。加强统计监督力度,锻造统计法治利剑。新增“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相关内容,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以更全面立体的防惩监督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环境。

  三是提升统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过程中,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统计晴雨表、指示器、风向标作用,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坚持“服务先行”,迭代升级分层分类培训、重点单位驻点联系服务“四个一”等机制,及时解决基层困惑需求。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凝聚依法统计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基石,也是持续深化依法治统的固本之举。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统计工作者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时事
   第04版:专版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推动湖州统计法治建设赓续向新
征途漫漫 与法同行
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 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再提升
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 切实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到实处
弘扬统计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统纵深发展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共筑数据真实之基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强化统计现代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