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傅晓波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九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政协第九届湖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因工作岗位调整和本人请求,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同意傅晓波、冯玲莉、沈燕方、沈霞俊、施永晨等同志辞去市政协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