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思思 通讯员 姚丽洁
本报讯 记者近日走进德清县某啤酒厂,只见污水处理设施焕然一新。得益于啤酒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启动,该厂生产废水已实现规范纳管,统一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变资源后,每年可节省污水处理费50余万元。”该企业介绍,这个由《检察建议书》催生的技改项目,让企业治污成本降低了七成。
这一变化源于一起环境违法案件。去年6月,生态环境部门智慧监管平台报警,显示该厂排污口监控摄像头异常转动,且自动监控系统显示氨氮等关键指标短期内出现异常波动,这立即触发德清县行刑衔接预警机制。
“我们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专班,在排污口下游布设移动监测车。”承办检察官回忆道,经过连续2周的蹲守,执法组在去年7月突袭检查,当场查获该公司人为干扰在线监测设施、违规向京杭大运河排放污染物的确凿证据。
去年8月,德清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案件立案侦查,县检察院随即依法提前介入。检警双方就该案办理中的证据规范固定、科学采信及专业鉴定意见审查等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有效统一了办案标准。今年3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涉案企业实地调查;上月,县检察院依法对章某等7人提起公诉。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承办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该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排污管理不规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等管理漏洞,对区域水质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企业投资建成啤酒废水资源化项目。这样既可降低企业治污成本,更有效实现源头截污减排,取得了企业降本增效与生态环境减负的效果。
以此次案件为契机,县检察院定期召开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题研讨会,分析新问题新特点,持续深化在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协作,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在此机制的有力支撑下,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高效办理了一批案件。今年以来,已累计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
德清县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检察建议跟踪落实,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合规整改,推广成功治污经验。同时,完善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