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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
促进条例》立法对接会召开

  记者  胡熠烨

  本报讯  昨天上午,围绕《湖州市青年入乡发展促进条例》的起草、修改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对接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贤龙讲话,市领导梅梓华、赵如浪、高峰参加。

  青年入乡发展在我市率先起势。2019年以来,全市共吸引就业创业青年人才近39.4万人,其中留乡从业的达到4万人,占比约10%。青年入乡发展是我市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继“美丽乡村发源地”后又一张金名片。把青年入乡发展的湖州经验、湖州模式集成升华为地方性法规,对推动“一地创新,全域共享”,打响“青年入乡发展首选地”品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今年唯一一部拟提交市人代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一审。目前,经市人大法制委、农委,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密切协同配合,已起草形成较为完善的条例(草案)文本。

  孙贤龙指出,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赢得青年就是赢得未来。关注好青年问题,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更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为青年入乡发展立法,就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做深做实“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重点在“农”“融”“新”上下功夫,更好推动青年成为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骨干力量。

  (下转A02版)  (上接第1版)

  孙贤龙强调,要以尊重青年意愿为前提,在解决青年各类需求、提供情绪价值等方面下功夫,让青年“上班有事业、下班有生活、职业有前途”,进一步激发青年入乡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配套政策,进一步创新机制、形成合力,着力破解青年入乡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原则思路和方法,让《条例》更好发挥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要持续深化起草和修改工作,不断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把“群言群语”提炼为“法言法语”,把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方法、措施梳理为“法言法语”,确保立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为护航湖州青年入乡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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