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人有房有车,却始终不肯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直至面临涉嫌拒执犯罪的危险才悬崖勒马。近日,吴兴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就遇到了这样的被执行人。
事情的主人公张某俊、张某妹夫妇多年前从安徽来湖州打拼。起初,两人吃苦耐劳,生意也十分顺遂。在存下一些积蓄后,夫妇两人不但在市中心买了房子,还购置了一辆奥迪车,一家人日子过得还算舒适。
但生意场上起起伏伏十分正常。几年前,夫妇二人的生意突然变差,两人的资金也变得紧张。最后,两人不但欠了生意伙伴的货款,同时以房子作抵押向银行和朋友的贷款也无法偿还。
见夫妇二人一直没有还钱的意思,三方分别将他们起诉至吴兴法院。后经法院判决,张某俊、张某妹夫妇须履行共计100万元的货款、借款本息。判决后,张氏夫妇以一直筹不到钱为由拒不履行。无奈之下,三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吴兴法院工作人员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手续,并在张某俊和张某妹的抵押房产上张贴了腾房公告,要求夫妇二人限期腾空房产。但公告到期后,张某俊、张某妹一家并未搬离,经法院几次告知,仍无动于衷。
就在法院准备联系公证处、强制腾房,申请执行人欲启动刑事自诉的时候,两名被执行人改变了态度,变拒不履行为主动履行。二人立即赶到法院,联系承办人,表示愿意卖掉房产,主动履行。
8月28日,房屋买受人通过银行直接将房款中的120余万元打入了法院账户。至此,3起案件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