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记者 董梁
记者从湖州市公路与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10月1日起,我市将对尾气排放初次检测不达标的柴油车辆实施强制维修。
据了解,10月1日起,对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经机动车检测站检测后,出具检测不合格通知单、上传检测数据,同时告知托修人去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站通过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查阅托修车辆的检测数据。按照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竣工后出具维修记录单、上传维修记录,并告知托修人凭维修记录单到机动车检测站复检。
机动车检测站只有查询确认车辆电子维修记录和相关数据信息后,才能对托修车辆进行复检。未查询确认电子维修记录的不能上线复检。
未经检验合格或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