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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港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在长江经济带各地市中排名前列

多部门联动 船舶与港口污染“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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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记者 董梁 通讯员 史益民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太湖水上锚泊区,来自市港航管理中心、港航管理所的管理人员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太湖大队、太湖水上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对靠岸船舶进行逐一检查。

  “按照长江保护法和国家四部委关于持续巩固上一轮专项整治成果的要求,今年以来,我们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形成‘双联’机制,让船舶与港口污染‘管得住’。”市港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昨天启动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为期9天时间,检查重点主要涉及船舶AIS的使用情况;船舶在“船e行”系统注册及绑定情况;船舶在“船e行”系统生活污水7天上岸记录情况;船舶北斗监测终端上线情况,船舶有无改装生活污水储存柜排水管路等。

  “您好,请出示一下排污记录,你们的船舶AIS有没有正常使用……”当天上午9点多,港航管理所负责人蒋凯、南太湖大队副大队长吕彤拿着检查登记表,走上安吉货0983、无锡货55738货等船舶,按照行动要求,进入船舱对生活污水储存柜进行检查。

  “通过安装在生活污水储存柜上的监控设备,船主是否存在偷排入河,一目了然。”蒋凯告诉记者,经过一上午的检查,停靠在码头的船舶均未发现异常情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湖州港航部门对船舶港口防污染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湖州港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使用情况良好,衔接率较高,其中,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在长江经济带各地市中排名前列。

  今年以来,湖州港航部门依托船舶与港口防污染监控中心,积极推广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和“内河船舶生活(油)污水排放监测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看得见、联得上、管得住”。

  同时,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执法人员根据码头企业船舶靠泊艘次给企业制定污染物接收数据指标,要求企业加强靠港船舶污染物上岸管理,自觉主动做好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工作,另一方面要求湖州航区航行的船舶在靠泊作业前必须进行污染物扫码上岸,并加强了对进出港船舶污染物排放电子凭证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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