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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疫情防控要求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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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记者 汤若静

  本报讯 记者从市教育考试中心了解到,2022年1月选考和学考将于1月6日至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这些防疫要求考生要注意。

  首先,考生须于考前14天通过“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并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同时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非必要不出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如果考生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对于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属于既往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处于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37.3℃)和腹泻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于考前向考点学校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浙江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在参加考试前,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学校时主动上交。每次进入考点时,均须配合测量体温,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注意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考试结束后请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考生在非考试时段应佩戴口罩。防疫备用考场考生须全程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无口罩的由考点提供。在考生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应主动配合考点管理,按要求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在考试期间,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关注报名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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