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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后未收房
物业费究竟该由谁承担

漫画 叶品
湖州市司法局 湖州晚报联办

  H记者 王艳琦

  10年前,老张和妻子来到湖城安家立业。这些年来,两人勤勤恳恳做了点小生意,虽然辛苦,但也攒下不少钱。前年,老张在老家县城买了套房。可去年,老张准备收房时却发现新房墙壁开裂,当时就要求开发商整改,所以一直未办理收房手续。 

  近日,老张收到一封快递,里面竟是一张催告函,催促他缴纳相关费用。上面还写着让老张在收到该函三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缴费,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缴并追究老张的违约责任。 

  “我也不是故意不缴费,是最近一直没回过安徽,怎么办收房手续?”说起这件事,老张表示很无奈,为此,他特意给房产公司打了电话。 

  “我们公司当时按照合同向您寄送过‘入伙通知书’,通知您办理收房手续,上面还写着如果逾期办理的,房屋视为已交付。现在这个期限早就过了,到时候您来办手续缴费的时候还需要去物业补交一下物业费。”听完对方的话,老张更是无语了。 

  拿房时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对于这笔钱老张是认同的,但现在房子还没拿,钥匙也没有,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为此,他找到本报“法律帮帮团”栏目向律师求助,咨询在这种情况下,自己需要去缴纳物业费吗? 

  律师解读:

  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 

  费耀律师

  对于老张的问题,需要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来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交付规则的,老张和房地产商就应该遵守该规则。 

  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因此,结合现实情况来说,如果是因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没有收房,老张不需要交物业费,这个过程中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如果仅仅是因为业主老张没有及时去办理收房的,这种情况下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当超过收房期仍未收房,会默认业主已收房并开始计算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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