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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为啥无故被拖走

交警:车子未年检且阻碍他人通行
本期警察叔叔: 沈建良 德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市中队民警

  沈建良提醒广大市民,在生活中有任何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的,都可以向湖州公安“共享民意”端进行反馈。

  H记者 高国良 俞黎新

  倾听民声,聚焦民情,追踪民意。在本期《警察叔叔来了》中,民警讲的是发生在德清的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件。

  沈建良是德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市中队民警,据他介绍,日前有市民向湖州12345热线投诉称,在德清县新市镇健康路上,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私自把车辆拖走的行为。“新市的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一点礼貌都没有,电话没一个,证件不出示,把我的车子直接拖走了。”

  那么,针对这一投诉件,交警也是进行了调查。来电人反映的情况发生在今年3月14日,当时新市交警中队民警在健康路上巡逻时,接到一位市民的求助,说有一辆小轿车挡住了路,他的车子在巷子里出不来。结果,交警发现违停在路边的这辆小轿车,未年检。

  当时现场执法的记录仪视频显示,现场处置交警都身穿警服,且路边停有警车。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沈建良表示,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只要身着制式警服,配戴肩章、胸章、臂章,就可以表明人民警察的身份,一般不需要出示人民警察证。像其他特殊警种需要着便衣,就需要出示人民警察证。

  经交警部门核查,这辆浙G牌照的车辆所有人为沈某,车辆为未年检状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无人看管时,妨碍交通的可以进行拖车。经视频监控取证,该车还存在上路行驶的记录,有违法未处理,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目前,对于该车辆所有人以及驾驶人的处罚,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表示,机动车无故不定期参加安全基础检验,属于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交警将予以依法扣车。万一发生交通意外,保险公司也将予以拒绝理赔。目前,德清县公安局已将调查的情况,通过12345热线平台,向来电人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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