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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非法电鱼!3人被抓

本期警察叔叔: 秦麒辉 吴兴区公安分局埭溪派出所水库警长

  市民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相关意见、建议、投诉、举报,都可以通过我们湖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共享民意”端进行反馈。

  H记者 高国良 俞黎新

  日前,吴兴区公安分局民意平台接群众举报称,在埭溪镇老虎潭水库有人偷偷电鱼。接到举报后,埭溪派出所水库警长秦麒辉联合分局环侦大队进行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实地走访,发现电鱼的人员大多选择在晚上,通过一些偏僻路段进入老虎潭库区。根据偷捕作案的时间段,警方有针对性地调取了库区附近监控的公共视频。经过分析研判,一辆湖州牌照的蓝色皮卡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方发现,该车每次都是在傍晚6点左右,由德清进入埭溪。而回德清时,皮卡车的车厢里堆放着一个个水桶,有时路上颠簸,还能看到水桶里的水花溅出来。秦麒辉初步判断,车里装的就是偷捕来的鱼。

  6月13日傍晚,该辆皮卡车再次由德清进入老虎潭水库库区时,被警方给盯上了。20时许,正当 3名犯罪嫌疑人王某、吴某和罗某准备满载而归的时候,被警方抓个正着。

  3名电鱼的犯罪嫌疑人,年纪都在60岁左右,据他们交待,电鱼是为了解一时之馋,没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对此,秦麒辉表示,电鱼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还会对电捕人员以及其他涉水人员造成危害。根据《刑法》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工具进行捕捞水产品的,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当晚,警方在皮卡车上缴获各类鱼30余斤,以及电瓶、捕鱼网、鱼桶等盗鱼工具一批。目前,王某、吴某、罗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吴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秦麒辉提醒市民,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抵制非法捕鱼、毒鱼、电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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