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忌以调包、少件、退回空包、填写虚假退货运单号等发起虚假的退货退款,对卖家进行诈骗,否则可能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H记者 宏源
“双十二”电商购物节刚结束,“闪电退款”“极速退款”,这些本是便利消费者的规则,可能会被诈骗分子当作“商机”,用山寨商品“狸猫换太子”,申请退款实施诈骗。近日,南太湖法院判决了一起调包电商平台正品货物恶意退货退款的诈骗案件。
2021年初,网购经验丰富的赵某发现可以利用某电商平台极速退款的漏洞薅到“羊毛”,由于收入不稳定,便对这“投入少、来钱快”的“商机”心动不已。当年1月起,赵某使用从他人处购买的多个账号,先后在某电商平台大量购买了品牌剃须刀、电吹风、球鞋、化妆品等支持极速退款的商品。在收到购买商品后,赵某便申请极速退款,用提前准备好的山寨货调包购买到的正品,待快递员上门取件时将山寨货退回。
由于快递员一般并不会对退回产品的真伪进行检查,待快递员揽件成功生成快递单号后,退款便会自动退回赵某账户。事后,赵某再将正品通过二手电商交易平台售出牟利。直至案发,赵某调包电商平台正品货物恶意退货退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他量刑相关情节,遂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官提醒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赵某以廉价“山寨”商品顶替正品的方式进行“调包”,是其行为得逞的关键步骤,这一行为使电商平台误以为赵某已实际退货而自愿为其办理极速退款服务,赵某骗取电商平台的正品货物后,售出牟利,最终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这里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诚信购物,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越法律红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忌以调包、少件、退回空包、填写虚假退货运单号等发起虚假的退货退款,对卖家进行诈骗,否则可能将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针对电商平台七天无理由极速退款机制存在的漏洞,建议平台应完善退货规则,可以使用在商品上粘贴防伪标志、系防伪标签扣等方式,防止商品被调包。当平台发现有不法分子调包商品恶意退货退款的,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